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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在职在编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信息确认的通知
文/刘晓磊    访问量:1439   发布时间:2016-09-26


各单位:

我校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自2016年5月18日开展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校内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体教职工的积极配合,进展顺利。目前,学校已基本完成在职在编参保人员的档案证明材料的查阅、复印和信息采集等工作。根据工作进度安排,现进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基本信息表》(简称《基本信息表》)签字确认阶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中“在职在编人员”的统计时间节点是2014年10月1日。2014年10月1日以后,新调任(入)、录用、安置等新进人员,不在我校此次登记范围内。

二、《基本信息表》中数据来自学校人事、工资系统。《基本信息表》在“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基本信息表》有关说明详见附件1。

三、请各单位于9月26日(周一)到人事处领取打印好的《基本信息表》,并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签字确认。

四、如对基本信息有疑义的,请教职工本人直接在《基本信息表》上更改,并将更改理由和依据填写《<基本信息表>更改说明单(个人)》(附件2)。

请各单位将有更改的人员信息汇总填写《<基本信息表> 更改汇总表(单位)》(附件3)。对于出生日期有疑义的,请单位集中查阅个人档案后填写《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核定表》(附件4)。对所有教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不包含学习经历和海外经历),请单位结合前期复印的档案资料,予以核定;有修改的,填写《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核定表》。

五、请各单位将签好字的《基本信息表》(附证明材料:首次参加工作证明、到南航工作证明)、《<基本信息表>更改说明单(个人)》、《<基本信息表> 更改汇总表(单位)》、《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核定表》于10月12日(周三)前交人事处,并将汇总表和核定表发送到xiaoleiliu@nuaa.edu.cn。

 

附件:1.《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基本信息表》填写说明

            2.《基本信息表》更改说明单(个人)

            3.《基本信息表》更改汇总表(单位)

            4.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核定表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16年9月26日


公告附件如下:

 附件1.《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基本信息表》填写说明.docx
 附件2.《基本信息表》更改说明单(个人).docx
 附件3.《基本信息表》更改汇总表(单位).docx
 附件4. 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核定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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