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处/节能办】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省级优质在线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
文/邹望蠡 访问量:1327 发布时间:2016-09-08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共享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开展“省级优质在线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遴选、推荐工作,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名额
1.范围:所有国家级、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均可参加申报、遴选;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心应紧密结合办学定位与学科专业特色申报,须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共享知识产权。经江苏省教育厅验收通过后授予省级优质在线开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称号。
2.名额:择优推荐五个项目申报省级。
二、建设内容
优质在线开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建设。以学校为建设主体,积极利用企业的开发实力和支持服务能力,系统建设与整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建设软件共享虚拟实验、仪器共享虚拟实验和远程控制虚拟实验等优质教学资源。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书面材料
1.省级优质在线开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二份)。
2关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相关支撑材料(相关政策、规章制度、保障措施和建设成果等)。
(二)电子材料
1.《省级优质在线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请书》(PDF格式,不超过10M容量)。
2.关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或项目建设的相关支撑材料(PDF格式,不超过50M容量)。
3.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情况视频材料。应包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库建设概况、典型虚拟仿真实验项目操作界面和功能界面等内容,反映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管理系统建设、应用和开放共享的基本情况。视频材料尺寸为1280×720、时长不超过10分钟的MP4格式文件(文件不超过200M,刻成光盘)。
(三)网站材料
申报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需统一接入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共享平台,面向全省高校开放共享(以开放共享覆盖高校数、学生数、实验人时数等考核建设绩效)。省级优质在线开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不需要建设独立网站,可在原省级或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网站中予以展示,需提供资源访问路径和实验项目操作说明。
四、材料报送
1.请各申报单位将以上材料于年9月16日之前报送至国资处实验室管理科(综合楼326房间),电子版通过U盘拷贝报送。
2.申报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议,评审方式包括查阅申报材料、查阅网站建设等,具体会议时间另行通知,请各申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
3.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实验室管理科,84892765。
附件: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共享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2.省级优质在线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请书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