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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国防科技成果鉴定计划的通知
文/cae    访问量:1078   发布时间:2016-05-3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防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通过国防科技成果鉴定是申报国防科学技术奖的条件之一,为做好2016年度国防科技成果鉴定工作,请各单位制定2016年度国防科技成果鉴定计划,以便按照鉴定的程序和要求,统一布置和安排鉴定工作。现将填报“2016年度国防科技成果鉴定计划”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防科技成果鉴定范围

1.在武器装备及其配套产品的科研、生产、试验、保障条件建设及相关工作中取得的科技成果;

2.在军民结合高技术产业的型号工程及技术、产品开发和成果转化中取得的因保密不能公开的科技成果;

3.在国防基础性技术研究中取得的科技成果;

4.在为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国防科技工业软科学研究中取得的科技成果。

二、具体要求

1.请有关老师按照国防科技成果鉴定范围要求,对已完成的项目进行认真分析,并根据项目的总体要求和完成情况,今年基本具备鉴定条件的,即可填报鉴定计划,请于614日前将鉴定计划表报送本单位科研秘书。

2.请各单位在老师填报鉴定计划的基础上,对本单位完成的科研项目做好摸底、分析工作,并根据各学院年度鉴定指标制定好鉴定计划,请于616日前将学院“2016年度国防科技成果鉴定计划表”报学校科技部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

附件:2016年度国防科技成果鉴定计划表

 

 

 

校科技部

2016530

 


附件:

2016年度国防科技成果鉴定计划表

序号

学院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完成时间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2016年度国防科技成果鉴定计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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