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学院关于考试考查试卷等资料归档办法的通知
文/cae_bk 图/ 访问量:2298 发布时间:2011-09-10
自动化学院关于考试考查试卷等资料归档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教学管理,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规范本科生试卷存档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将本科生考卷等考试考查资料归档管理办法、说明如下:
一. 考试课程归档材料
1. 封面;
2. 带条形码的成绩单(需系主任签字);
3. 带平时成绩的成绩单;
4. 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5. 试卷分析表(本人签字);
6. 学生考试签到表;
7. 考场记录表;
8. 学生试卷(按学生成绩单上的先后顺序排列);
以上材料按此顺序装订成试卷册。
9. 课程教学计划(教学日历)(不装订,与试卷册一起交)。
二. 考查课程归档材料
考查课程没有考试试卷,但有考核的纸质资料,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 带条形码的成绩单(需系主任签字);
② 带平时成绩的成绩单;
③ 评分依据说明(200~500字);
④ 学生综合实验报告或论文形式的大作业或课程设计等材料;
⑤ 课程教学日历。
注意事项:
1. 补考、重修(不包括跟班重修)、免修等特殊考试,试卷要单独装订归档。
2. 上述材料于考试或考查结束后三周内交至学院资料室。地点:东华湖东南边小红楼(C2号楼),从西边楼道上楼,二楼202室督导办公室,电话:84890904。
自动化学院
本科教学办公室
2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