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12学年专项奖学金(非电气)和特别奖学金申报评审的通知
文/admin 图/ 访问量:3201 发布时间:2012-10-11
关于11-12学年专项奖学金(非电气)和特别奖学金申报评审的通知
1、评选对象
特别奖学金:具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籍的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及三年级博士研究生,且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荣誉。
专项奖学金:具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籍的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及非三年级博士研究生。专业:非电气。
2、工作程序
评审工作根据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特别奖学金实施办法”进行,工作程序为“研究生本人总结、申报,基层班级评选,各单位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推荐,校特别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每个学生可同时申报两项以内的各类特别奖学金,同一特别奖学金评审中优先考虑第一志愿的申报学生。
3、指标及额度
2011-2012学年专项奖学金和特别奖学金设置情况详见附表。
4、材料要求
(1)填写优秀研究生专项(特别)奖学金审批表(见附件);申请中航技奖学金的学生需填写中航技奖学金申报审批表(注:1.该评审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两张近期标准2寸彩照);
(2)详细申报材料,主要说明自身在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政治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工作等表现情况和取得的突出成绩(字数不超过2000字);
(3)导师及学院推荐意见;
(4)成绩单(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论文或论文录用通知以及其他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
(5)请各班分别汇总本班特别奖学金申报一览表和专项奖学金申报一览表,申请高额(5000元及以上)奖学金的学生在汇总表后标注。汇总表不需上交纸质档。
三、注意事项
1、已进入2012级博士的硕博连读生,不予参评;
2、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非在职研究生。
3、申报人申报材料有效期从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包括已收到论文录用通知);
4、如有已与设奖单位签约就业的学生,请事先和辅导员说明;
四、时间安排
请于10月12日下午5:00前将申请材料交至智能楼511辅导员处,电子材料由各班班长收齐发送到辅导员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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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学院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