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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学院关于考试考查试卷等资料归档办法的通知
文/cae_bk 图/   访问量:2069   发布时间:2011-09-10


自动化学院关于考试考查试卷等资料归档办法的通知

为规范教学管理,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关于规范本科生试卷存档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将本科生考卷等考试考查资料归档管理办法、说明如下:

一. 考试课程归档材料

1. 封面;

2. 带条形码的成绩单(需系主任签字);

3. 带平时成绩的成绩单;

4. 试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5. 试卷分析表(本人签字);

6. 学生考试签到表;

7. 考场记录表;

8. 学生试卷(按学生成绩单上的先后顺序排列);

以上材料按此顺序装订成试卷册。

9. 课程教学计划(教学日历)(不装订,与试卷册一起交)。

二. 考查课程归档材料

考查课程没有考试试卷,但有考核的纸质资料,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 带条形码的成绩单(需系主任签字);

② 带平时成绩的成绩单;

③ 评分依据说明(200~500字);

④ 学生综合实验报告或论文形式的大作业或课程设计等材料;

⑤ 课程教学日历。

注意事项:

1. 补考、重修(不包括跟班重修)、免修等特殊考试,试卷要单独装订归档。

2. 上述材料于考试或考查结束后三周内交至学院资料室。地点:东华湖东南边小红楼(C2号楼),从西边楼道上楼,二楼202室督导办公室,电话:84890904。

自动化学院

本科教学办公室

2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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